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澳六宝典资料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2024-11-29 14:30:45
时隔15年,《统计法》再次修改。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11-29 14:31:01
今天,我们特地邀请到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陈邦辉,常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处长魏曙宇,做客我们的直播室,和大家在线交流新修改《统计法》有关情况,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2024-11-29 14:31:23
下面先请两位嘉宾和网友们打个招呼。 2024-11-29 14:32:19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陈邦辉,很高兴有机会做客澳六宝典资料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 2024-11-29 14:33:42
各位网友好,我是魏曙宇,很高兴能与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4-11-29 14:34:48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4-11-29 14:35:44
我知道有《统计法》,请问《统计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4-11-29 14:36:35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此次《统计法》修改主要有三点重要意义 2024-11-29 14:41:22
一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并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直接写入《统计法》,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2024-11-29 14:44:01
二是促进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需要统计部门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提供扎实可靠信息支撑。此次《统计法》修改,体现新发展理念,围绕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统计调查、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共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重大事项作出制度规定,必将有力提升我国政府统计的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2024-11-29 14:47:35
三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保障。《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在规范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推动统计制度改革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屡禁不止,统计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修改统计法律,加强顶层设计。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统计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奠定制度基础。 2024-11-29 14:52:14
请问这次《统计法》修改有哪些主要内容啊?  2024-11-29 14:52:38
此次《统计法》修改是修正而非修订,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补充修改和完善了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主要内容包括: 2024-11-29 14:54:14
(一)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和体现党的领导要求,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24-11-29 14:55:03
(二)加强统计监督。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 2024-11-29 14:56:44
(三)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一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规定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四是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并增加兜底性规定,通过“列举加兜底”的方式,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 2024-11-29 15:05:55
(四)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进一步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2024-11-29 15:06:23
(五)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一是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 2024-11-29 15:07:08
(六)加强统计信息共享。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 2024-11-29 15:08:13
(七)完善法律责任规定。一是与监察体制改革、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复议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衔接,对有关表述作了修改。二是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四是增加民事责任,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4-11-29 15:10:30
我听别人说,这次新修改《统计法》的亮点比较多,请问具体有哪些? 2024-11-29 15:11:53
本次《统计法》修改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有针对性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重点突出、亮点较多。总的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024-11-29 15:13:37
(一)增加统计监督有关规定,推动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加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其中,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加强统计监督”内容;并规定“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内涵和职能定位,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法律依据。 2024-11-29 15:16:24
(二)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要“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以有效提升政府统计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4-11-29 15:18:46
(三)围绕优质服务宏观决策,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改革成果。 规定“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核算改革部署要求和实践经验固定为法律制度,进一步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确保国民经济核算的规范性严肃性,不断提升国民经济核算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其服务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2024-11-29 15:20:25
(四)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增加进一步防治统计造假的规定。 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追究法律责任。”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中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内容。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将有效强化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 2024-11-29 15:21:36
(五)强化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提高统计资料利用效率和政府统计整体效能 新修改《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这新增加的一款,赋予了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职责,并规定了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即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有利于提高统计资料利用效率和政府统计整体效能,减少重复交叉调查,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 2024-11-29 15:22:50
我们都知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至关重要。那么,常州市统计局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2024-11-29 15:23:03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统计条例》,为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江苏省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出台了《常州市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包括对项目设计、项目审批、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核查、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统计分析、项目评估等十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和可获得性等九个方面,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进行考量和评价,不断加强和改进统计质量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提升统计调查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2024-11-29 15:25:32
我是一名大学生,经常在论文中会使用相关统计数据,我想请问,作为普通民众如果想获取常州一些经济发展统计数据,有哪些途径呢?  2024-11-29 15:25:43
咨询数据的主要渠道有:一是通过常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查询(https://tjj.changzhou.gov.cn/),我们会定期在网站上发布数据;二是来电咨询,可以直接拨打0519-85683069进行电话咨询;三是可以通过来访、依申请公开等形式进行咨询,我们都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 2024-11-29 15:26:45
谢谢陈副局长和魏处长对网友们所关心关切的问题的细心解答,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节目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最后,陈副局长还有什么想对咱们在线的网友说的吗? 2024-11-29 15:26:53
好的,谢谢主持人,谢谢广大网友和市民对我们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作为支撑。今后,我们会加强统计工作宣传,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传播统计法律知识,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在全社会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024-11-29 15:28:01
好,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4-11-29 15:28:36
15/15条,1/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