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澳六宝典资料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溧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方学军、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康。两位将围绕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和大家在线互动交流。首先请访谈嘉宾,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4-11-29 16:00:10 |
方学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澳六宝典资料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4-11-29 16:02:22 |
徐康: 各位网友好,非常感谢大家对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一定认真解答。 2024-11-29 16:03:50 |
主持人: 好的,欢迎两位,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下面请各位网友提问。 2024-11-29 16:04:20 |
网友_初心: 推出“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2024-11-29 16:05:06 |
方学军: 近年来,外界对市场监管部门“小过重罚”“过罚不当”质疑时有发生,2021年的“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6.6万”事件,很多网民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这一处罚决定明显过罚不当,更有人质疑当地行政机关存在以罚代管现象。为此,溧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将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充分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创新推出“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工作,根据企业的违法倾向、违法阶段和违法程度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 2024-11-29 16:09:41 |
网友_小满: 请问溧阳市开展此次试点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2024-11-29 16:10:23 |
方学军: 开展本次试点工作,一是为了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将合规建设与日常经营活动深度融合,使合规管理“软实力”成为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二是为了推动经营主体诚信建设,将信用监管有效融入行政执法中,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4-11-29 16:14:03 |
网友_锅包肉: 请问溧阳市开展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2024-11-29 16:15:51 |
徐康: “信用+执法”试点工作,既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执法质效的自我革新,也是对如何化解“小过重罚”“过罚不当”质疑的有效探索。溧阳局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将其列入2024年局重点任务,首先是坚持问题导向,以食品安全领域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缓解食品经营主体“经营成本小”“违法成本高”的矛盾。其次是出台《“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和《“信用+执法”试点工作合规指导清单》,指导企业健康起步、无忧发展。第三是积极运用合规指导、合规告诫等信用服务工具,持续防范经营主体事前、事中、事后经营风险,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信用服务,推动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市场。 2024-11-29 16:19:04 |
网友_岁月悠悠: 刚刚听您提到了一个比较专业的词汇,事前、事中、事后,能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事前、事中、事后,又是如何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具体推动试点工作的呢? 2024-11-29 16:20:01 |
徐康: 简单来说,此次试点工作针对的事前是指经营主体设立之前,事中是指经营主体正常经营过程中,事后是指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发生后。 2024-11-29 16:21:34 |
徐康: 在经营主体设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审管联动,在发证前现场核查环节对经营者开展信用教育,明确告知新设经营主体常见违法行为形式,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2024-11-29 16:23:40 |
徐康: 在经营主体经营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发问题,为经营主体提供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相关内容,帮助其快速识别经营风险点。 2024-11-29 16:25:48 |
徐康: 在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发生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经营主体的一般违法行为,符合轻罚免罚条件的,在其作出承诺整改后依法予以免罚轻罚,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政策。 2024-11-29 16:27:20 |
网友_依晨: 目前溧阳市开展此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2024-11-29 16:28:05 |
徐康: 截至10月底,溧阳局通过开展“信用+执法”试点工作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1件,其中不予立案32件,免罚31件,减轻、从轻处罚68件,减免金额共563万余元。 2024-11-29 16:30:47 |
网友_小南瓜: 所有的违法行为都适用“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吗? 2024-11-29 16:31:15 |
方学军: 不是的。首先经营者的违法事实、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需要符合《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 2024-11-29 16:33:58 |
方学军: 在此基础上,执法人员会结合《 “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对经营行为进行合规告诫,经营者作出“信用承诺”并整改,方能落实免罚轻罚措施。 2024-11-29 16:35:34 |
网友_煎饼果子: “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和传统的监管模式相比,有什么不同之处? 2024-11-29 16:36:06 |
方学军: “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工作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实现执法理念从“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过去我们的执法更多地是为了管理,执法过于严苛有时会引起执法对象逆反和抵触的心理,不仅不利于我们开展执法工作,更有可能在群众眼里留下暴力执法,执法冲突不良印象。 2024-11-29 16:38:52 |
方学军: 而如今,“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工作是一种柔性执法,侧重于服务,在执法的同时开展合规指导,针对被查经营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清违法事实、说透法律依据、说明合规建议等,让经营主体更加清楚为何受罚,做到“心服口服”,提升执法配合度。 2024-11-29 16:40:39 |
网友_木木: 目前溧阳市“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有啥成效? 2024-11-29 16:41:12 |
方学军: 在“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工作中,通过将信用监管工具融入执法办案之中,同时将信用承诺作为从轻减轻处罚自由裁量依据的补充,让经营主体体会到信用承诺的好处,能减轻主体负担,感受到“监管有力度、处罚有温度”,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有效减少执法争议现象的发生,营造一个宽松健康的营商环境氛围。 2024-11-29 16:45:55 |
网友_乌龙茶: 如何确保本次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呢? 2024-11-29 16:46:38 |
徐康: 在试点工作启动之初,我们就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靠实工作责任,由信用监管、食品餐饮、稽查法规等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相互协同、主动补位,多方合力提升试点工作绩效。 2024-11-29 16:48:23 |
徐康: 二是聚焦执行问效。从强化考核入手,将执行试点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年度考核,杜绝“清单空转”、清单推行“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 2024-11-29 16:50:47 |
徐康: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强化与经营主体的沟通交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册、公益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指导清单,提高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提升监管质效。 2024-11-29 16:52:06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心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4-11-29 16:54:00 |